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工作区改造升级项目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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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工作区改造升级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3月25日
三、更正事项:采购清单、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四、更正内容及日期:
    4.1 、根据采购人要求,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需要调整,调整后的清单同时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发给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于2013年4月2日前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清单并填写好收件回执,
    4.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延迟至2013年4月17日15时00分。
凡此前发出的招标文件、更正通知、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809881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