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ZHZB2012-003
二、招标内容:平江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线路及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2月10日
四、变更内容:
(一)、根据部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关于“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数量为80家,实际接入单位表中为99家”的问题,经核实:2012年实际数据量为80家,安装地点由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指定,2013年将增加到99家,本次按80家报价。
2
、关于“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表中,互联网出口应为单一出口,无法依照报价表中分接入单位进行报价”的问题,经核实:互联网出口为一个总出口,所有接入单位都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接入互联网,报价时只需报具一个总报价。
线路(接入单位)名称只需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即平江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3
、关于“招标文件第7页中,投标报价要求一式五份,在第30页中,投标报价要求一式四份”的问题,经核实:现统一为投标报价要求一式五份。
4
、关于“招标文件第8页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点,‘在平江县内有支撑本项目的光纤网络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指具备在平江县的通信网络经营许可证”的问题,经核实:是指满足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光纤租赁及互联网出口服务的供应商。
5
、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附《供应商评分依据明细》与评分规则中的评分项不符,是否可自行修改为与评分项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取消《供应商评分依据明细》。
6
、关于“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文件及报价应分别左侧胶封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其中报价仅为3页纸,不适合进行胶封,可否直接进行装订”的问题,经核实:报价可直接进行装订不需胶封。
(二)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2年3月15日09时00分。
(三)
资格性检查时先不看原件,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查看原件。
凡此前发出的招标文件、更正通知、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87984147
采购代理机构:平江县志宏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