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GDSB2011005
二、招标内容:平江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租赁服务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1年12月26日
四、更正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2
、在平江县内有支撑本项目的光纤网络所有权或使用权;
3
、投标人拟出租核心设备,有国家级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授权文件(主指摄像机、磁阵、编解码器、交换机和交通信号、电子警察、卡口控制器等);
4
、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5
、具备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一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先到湖南省公安厅备案);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方式更正为:
有意向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
①
单位介绍信、②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委托经办人身份证、④
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一级资质
证书
(以上1-5项带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到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
凡此前发出的招标文件、更正通知、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
李警官(报警与监控系统技术部分) 联系电话:13487784777
罗警官(道路智能交通监控技术部分) 联系电话:137890555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