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童市镇德字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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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编号: GDXJ2011015
二、采购内容: 平江县童市镇德字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1 年10月21日
四、更正内容: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更正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的独立法人企业; 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
3 参与本次项目报价的必须具备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湘土整发【2008】107号),建造师须持有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湘土整发【2009】39号);
4 外来企业必须是巳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了入湘登记证和按岳建函[2008]18号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企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6074095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15173067766
监督单位: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