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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专题调研《档案法》修订议案办理工作
编稿时间: 2017-08-17 08:48 来源: 中国档案报 
 

本报讯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率全国人大调研组在浙江衢州,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修订议案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国家档案局副局长王绍忠参加调研。

吴恒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审议通过的《档案法》已历经30年的生动实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农业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中心主任郑玉红认真履行人大代表法定职责,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议案,议案数据准确,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了当前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不仅对必要性进行了阐述,还附上了具体修改意见。今后,全国人大将加大修法的前期调研力度,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做好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奠定基础。

吴恒强调,办理代表建议既要重答复,更要重落实。代表提出建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方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内在要求,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不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郑玉红联合其他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加快《档案法》修订进程,在立法层面回应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档,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郑玉红认为,现行《档案法》制定实施30年后的今天,档案内涵、形成和利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档案的形成者、载体和门类都更加丰富多样,档案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日益增长,档案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现行《档案法》迫切需要修订。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8月10日 总第3103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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