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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编稿时间: 2021-01-27 11:56 来源: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问: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根据《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外国公民在华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证明的通知》(司公字<90>第55号文件)规定:凡在中国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应持其身份证明,以及在华居住的时间、地点,从事何种工作或在何学校学习等证明材料,向其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曾在我国有关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公证处受理后,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向其在华工作、学习过的单位或学校进行调查,由该单位或学校为申请人出具在该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的证明,公证处据此为当事人办理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的公证书。故应由公证处负责受理、调查并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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