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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历史时期洞庭湖区域范围的界定 
 不同历史时期洞庭湖区域范围的界定 
编稿时间: 2014-08-12 08:45 来源: 岳阳市档案局 
 

洞庭湖幅员辽阔,演变迅速。洞庭湖区的地域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的界定。

据史料记载:清嘉庆年间,洞庭湖的东面有巴陵县,北面有华容县和安乡县,南面有沅江县,龙阳(今汉寿)居其西南,湘阴县则居其东南,“每夏秋水涨,周围八百余里,沿边则有青草湖、氵邕    湖、赤沙湖、黄驿湖、安南湖、大通湖,并合名为洞庭。到冬春水落,众湖俱涸,则退为洲汊沟港”。

清道光年间,洞庭湖东北属巴陵,西北跨华容、石首、安乡,西连武陵、龙阳、沅江,南带益阳而环湘阴。

近代,随着荆江四口的形成,洞庭湖地域相应扩大,1915年的《保安湖田志》首次将湖北松滋、石首、公安三县界入洞庭湖区:“洞庭湖西首安福(安乡)、澧州,东尽临湘、岳州、湘阴,南枕益阳、龙阳(今汉寿),北极湖北之松滋、公安、监利,而常德、安乡、华容、南洲(今南县)、沅江诸治则包括其中焉。”民国《一统志》所言一致:“洞庭湖横亘八百里,日月若没于其中,水涨则长江与湖相通。虽江北之荆州、安陆、德安等郡,皆属洞庭湖。”

1950年至1953年,整治南洞庭湖,当时确定洞庭湖区的范围为:岳阳县城以西,常德县城以东,长江以南,望城县的乔口以北;洞庭湖区共有十六县(湖南包括益阳、常德、沅江、汉寿、安乡、南县、华容、岳阳、湘阴、望城、临湘、澧县等十二县,湖北包括松滋、公安、石首、江陵等四县),有耕地900余万亩,湖面3000多平方公里,“八百里洞庭”已经名不副实了。

1955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洞庭湖工程处的调查统计结果表明:洞庭湖区全部面积为166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包括湖区的山地、丘陵、耕地、内湖及其他土地,约为12685平方公里。陆地中的耕地面积为8537000亩,属湖南十二县的约为6281000亩,属湖北三县的约为2256000亩。

1983年底,湖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所等多家单位对洞庭湖进行综合考察,完成了《洞庭湖区整治开发综合考察研究专题报告》,确认洞庭湖区位于东经110°40′-113°10′,北纬28°30′-30°20′,地跨湘鄂两省,范围包括湖北省荆州地区的松滋、公安、石首三县和湖南的常德、汉寿、安乡、澧县、临澧、桃源、益阳、沅江、南县、华容、岳阳、临湘、湘阴、汨罗、望城等15个县,以及涔旦、西洞庭、西湖、贺家山、茶盘洲、千山红、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南湾湖、钱粮湖、君山、建新、黄盖湖、屈原等15个国营农场。土地总面积约37360平方公里,其中湖南境内约3206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5%。

1995年,由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批复的《湖南省洞庭湖区1994-2000年防洪治涝规划报告》确定洞庭湖区包括7个市40个县(市、区)及4个农场管理区,实际面积49901.91平方公里,其中湖南43982平方公里,包括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常德、益阳六市及所属的武陵、鼎城、汉寿、安乡、澧县、津市、岳阳楼区、云溪、君山、岳阳、临湘、湘阴、华容、资阳、赫山、沅江、南县、望城、桃源、临澧、汨罗、桃江、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岳麓、长沙、宁乡、雨湖、岳塘、湘潭、天元、石峰、芦淞、荷塘、株洲等37个县(市、区)和15个国营农场;湖北省5919.91平方公里,包括荆州市的松滋市、石首市、公安县。近年来,原15个国营农场已改为建制镇并相应设立西湖、西洞庭湖、大通湖和屈原4个县级行政管理区,南湾湖农场改为湖南省军区副食品生产基地,仅保留贺家山农场和涔澹农场。

――摘自《洞庭湖200年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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