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6-19
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2018-05-3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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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党的政治引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经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请市直各系统党组织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将情况登记表(附件三)于6月18日(星期一)17:00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我们将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对象进行慰问。同时,请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自行开展好本单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

联系人:马克宏  联系电话:0730-8881896

电子邮箱:767396560@qq.com

附件:1.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标准

2.《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

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名额分配表》

3.《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

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4.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申报表

中共岳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附件一:

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标准

 

一、慰问帮扶对象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型

(一)年龄在65岁以上,或者党龄在40年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二)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难以为继的党员。

(三)身患重大疾病、伤残或遭受自然灾害、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四)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党员。

(五)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帮扶对象

(一)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三)党员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本人非正常上访或怂恿他人非正常上访的。

(五)有不符合合格党员标准、不适宜列入帮扶对象范围情形的其他党员。

附件二:

 

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

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分配表

人大

1

政协

1

纪委

1

市委办

2

组群

3

宣传

3

统战

1

政法

6

政府办

16

发改委

2

农林水

8

交通

10

经信委

3

住建

3

商务

3

财税金融

3

科技

1

教体

2

卫计委

3

国资委

3

总计

75

附件三:

2018年市直机关“七一”期间走访慰问

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所属系统: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体状况

家庭状况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附件四:

慰问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申报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部门及

职务

 

入党时间

所在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组(党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