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5-24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
来源:易地搬迁扶贫办   2018-05-1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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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一)内涵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新时期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十三五”期间,全国要完成1000万左右人口的搬迁任务,其中湖南大约80万左右,我市为5万多人。

(二)特点

易地扶贫搬迁,是新一轮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也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创举,党中央、国务院把易

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实施

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易地扶贫搬迁已成为新时期

贫困地区“挪穷窝、换穷貌、改穷业、拔穷根”,“从源头斩断贫困之根”的治本之策,在推动减贫脱贫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我总结了几个“最”:一是领导强调最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给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定义,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主席、胡春华副总理等领导都多次强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或批示。二是工作调度最频繁。中央、省、市、县层层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并且都是高规格的。三是政策的含金量最高。国家将通过政府创新融资机制,投资600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大约每户20万元、人均6万元左右,投入力度创历史之最。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把盘子定得最早、资金规模最大、资金来源最充分保障的一项工作。四是推进的难度最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间跨度大、空间覆盖广、持续周期长、动态复杂、操作性强。对上,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硬性要求,对下,面对的是千家万户搬迁群众的安居和生计。在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工程中,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浩大的系统工程,在中外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是难啃下来的硬骨头”。

二、哪些人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

(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人群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具体来说,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受处罚户、无房户均可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二)迁出地区域范围划定标准与程序

按照“先定地域范围后定人”的原则,首先要合理确定本县市区的迁出地区域范围。也就是说,你们这个县市区哪些地方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以自然村、寨、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

1、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

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②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③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④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⑤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⑥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⑧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2、迁出地区域划定程序

①乡镇申报。由乡镇依据划定标准,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提出本乡镇范围内“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名单,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②复核确定。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安排人员现场踏勘校验基础上,研究确定迁出地区域,并行文明确。

③⠼font face="仿宋" >公示公告。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政府门户网、乡镇在集镇及迁出地公示正式划定的“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名单。

④上报备案。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本县已公告的“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名单报省扶贫办备案,成为今后审计界定对象精准的重要依据。

3、迁出地区域划定数量

乡镇按照“应搬尽搬”原则,统筹考虑省已明确到县搬迁任务数、选定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和有搬迁意愿人口数等因素,具体划定本县“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个数,可以分批次划定。

(三)搬迁对象确认程序

1、宣传发动;

2、贫困农户提出申请;

3、村委会初审及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5、县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

6、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

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按照“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报的户数和人员名册签字背书,对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在已确认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允许具备“自然分户”条件的正常“分户”,符合条件的整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整户清出;坚决消除“拆户”现象,杜绝将有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弱病残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作为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

锁定对象后,要建立一户一档资料,资料包括:搬迁协议、旧房及生产配套性用房拆除协议、后扶产业扶持协议、农户申请表、户主身份证及全员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老宅及迁出地周边照片各2张、新房及迁入地周边照片各2张等。

三、易地搬迁怎么搬

(一)安置方式及选址要求

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搬迁。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安置区选址要遵循城乡统筹、布局优化、集约用地、规模适度的原则,注重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荒山和荒地。集中安置区选址以有利脱贫为原则,尽量选择特色资源优势突出、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地区,主要是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发展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选址要避开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有毒有害地区,以及地下采空区。同时,要严格控制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

(二)安置住房建设要求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各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努力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安置住房。

1、设计风格:房屋设计强调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体现区域民居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原则上要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的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便于统一规划设计风格,并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前提下有效控制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安置房是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的脱贫房,不是富裕房、小康房。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控制标准。制定这一建设标准,主要是防止贫困群众建大房、搞豪华装修的冲动,避免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也为了防止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但也不能太小,我省规定人均不得少于23平方米。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装修及其他:功能齐全,质量合格,不得豪华装修,达到入住条件。

4、装修及其他: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自筹资金,新房建成后,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原有住房要拆除,原宅基地由政府收回复垦,搬迁户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自己不出钱,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三)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为使搬迁群众享受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方便搬迁群众就医和就学,除建设安置房外,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在安置区配套建设水电路、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

四、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何管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五、搬迁后收入从哪里来

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成功,不仅要看房子有没有盖起来,贫困户有没有搬进去,更要看搬迁群众的钱袋子有没有鼓起来。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在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过程中,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意识,加大对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激发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