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岳阳市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2019-01-1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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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改价服〔2018〕466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全市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岳阳市顺程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为推进国家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减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尾气排放检验中重复检验检测项目,切实减轻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负担,全面推行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6号)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厅《关于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79号)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市实际情况,经我委审慎研究,现就我市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收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后的具体收费标准:6吨(含6吨)以下455元/次,6吨以上495元/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7]46号)精神,岳阳顺程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尾气排放怠速法检验收费仍按50元/车次执行,此收费已含在上述“三检合一”具体收费标准中,任何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再以尾气排放检验之名价外收费。尾气排放检验利益如何拆分由岳阳顺程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与其它检验检测机构协商确定。

二、道路货运车辆实行“三检合一”收费标准后,复检仍执行不另收费政策。复检两次仍不合格车辆,车主应针对检验检测不合格项目,自主选择维修厂(店)进行调试、维修后方可再次上线复检。

三、道路货运车辆外的其它类型机动车安检、综检、环检仍执行岳发改价服[2018]79号、岳发改价服[2018]362号相关规定。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将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后的具体收费标准及本通知规定的其它事项在收费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