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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十一五”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

发布时间: 2007-05-16 00:00 浏览次数: 1

    

生产性服务业“十一五”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业,着力壮大信息、科技服务业,全面提升金融、涉农服务业,努力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占服务业的比重超过40%%。

  《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必须坚持与新型工业化相结合、与支柱产业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推动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必须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在信息带动、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等关键环节上的服务效应,着力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助推功能;必须坚持走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子,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素质和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了6大发展重点:

  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行效率。统筹建设全省物流运输、公共信息、存储配送三大平台,加快建设长株潭、岳阳、衡阳、常德、怀化、郴州、益阳7大物流枢纽,把长株潭建成国家级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培育一批大型的现代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在现有基础上明显下降。

  发展商务服务业,降低营商成本。按照专业分工和国际标准,规范发展法律、会计、评估代理、工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大型会展、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等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与优势产业配套的专业服务、特色会展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产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商务服务知名品牌和企业集团,提高专业化水平。

  发展信息服务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加快建设电子认证体系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和空间地理三大数据库。积极开发互联网增殖服务,拓展多媒体服务领域。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嫁接,加快实施重点地区、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的信息化改造。大力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应用和品牌扩张,发展壮大我省嵌入式软件、多媒体数字软件、管理软件三大产业群,形成一批骨干软件企业集团。到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集成制造和数字化管理。

  发展科技服务业,提高创新能力。立足建设“创新型湖南”,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加快建设以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园区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化运作的专业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建设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与专利信息平台、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和标准服务体系,大力推行项目代建制和国际通行的工程投资、经营及项目管理方式,推广应用勘察设计自主创新成果,提高技术含量。力争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较高水平。

  发展现代金融业,增强金融企业实力。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各种新型金融机构,加快推行融资、租赁、理财、创业投资等综合类金融服务。加快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组建区域性或全省性商业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步伐,促进和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支持证券企业积极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培育形成我省证券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大力开发保险新产品,加快推动保险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领域,拓宽保险服务功能。

  发展涉农服务业,提高现代农业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以培育优势农产品、构建农业产业链为重点,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突出建设“种三产四”超级杂交稻及其他良种培育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技术服务网络,推广农村科技合作社、科技大户等新型服务方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就业服务,加快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做大做强10大劳务品牌,建设完善150个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大力发展农村市场服务,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改造10大区域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扩大农民转移就业规模、改善农村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