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可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名称 |
原申请材料 |
实行告知承诺后需提交申请材料 |
备注 |
1 |
节能审查 |
1.项目节能评审意见(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2.项目节能报告(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3.项目节能审查请示文件(项目所在市州发改委);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 |
告知承诺书。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2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1.项目建设用地的国土复函或包含项目用地数据的可研报告 2.项目用地的1比1万地形图(或1比2千图配合1比5万图);GOOGLE EARTH线路走向图。 |
1.告知承诺书; 2.按文物影响评估结论完成了相关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批复文件。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3.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4.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函。 |
1.告知承诺书;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4 |
取水许可审批 |
1.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建设项目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6.取水许可申请书。 |
1.告知承诺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5.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7.退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应当出具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纳项目退水的文件或协议。 8.取水许可申请书。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5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1.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申请书;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补救补偿措施设计报告; 5.建设项目设计报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设计单位签字并盖章; 6.如与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有利害关系的,须提交与第三人的协议书; 7.项目单位落实补救补偿措施及资金承诺函; 8.环评影响评价批复(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1.告知承诺书;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申请书;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 4.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5.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补救补偿措施设计报告; 6.建设项目设计报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设计单位签字并盖章; 7.如与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有利害关系的,须提交与第三人的协议书; 8.项目单位落实补救补偿措施及资金承诺函; 9.环评影响评价批复(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此情形仅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审批,故仅列出相应的申报材料。 |
6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1.航评报告; 2.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 3.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 |
1.告知承诺书;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区域评价报告; 3.项目规划或其他建设依据。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本及全本)(附件须包括:①对产能过剩行业,需要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准予文件;②是否存在环评违法行为的情况说明;③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说明材料;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审核申请表;⑤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说明;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1.告知承诺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基础信息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及公示版、主动公开的证明材料、可公开情况的说明; 5.对于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总量来源证明材料。 |
已开展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备注:本表来源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建设单位通过填报该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及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对所申请的事项作出承诺后,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于1个工作日内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