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出入境
 
临时入境许可
 
编稿时间: 2017-01-12 16:36 来源: 省政府网站 
 
依  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指南:
 

根据《公安部关于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检查、监护和阻止出入境等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1995]75号1995年10月13日)的相关规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人持有本人有效护照入境签证过期,且有正当理由的;

    2.外国人来华事先未办妥签证退回有困难、且不属于不准入境人员的。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效出入境证件

 有效出入境证件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一站式审核
咨  询: http://www.hncrj.gov.cn
受理机构: 省公安厅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10号
乘车路线: 乘1、136、142、168、302、501、701、908路东线、旅3线路公交车至省公安厅站下车即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