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区关于全面加强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2020-02-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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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南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南湖新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必须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派相对固定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外出。

三、全区所有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会。按“打桩定位”要求,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个人安全防卫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四、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严禁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严禁阻碍工作人员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等防控措施。

六、各单位暂不召开大范围会议,食堂暂不集中开餐,鼓励网上办公、网上学习,全力配合社区做好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和本单位的消毒、内部人员排查等工作。

七、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