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04-3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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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为此,市政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项任务,坚决执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4月4日,市长李爱武主持召开第15次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019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政府要求,凡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到法治工作的议题,司法局长均参加或列席会议。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政府申报的“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成功入围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全国32个),我市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奖,以“四化”引领“四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入围“2019中国改革年度30优秀案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奖,综治、信访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在全省第一次地级市营商环境指数测评中,我市排名第三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政放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第三批清理16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决定》《关于做好我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2018年以来,取消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100项,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23项,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2项。2019年,对68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项目审批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分别精简30.5%、26%。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下发《岳阳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岳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简化程序,减证便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突出“五减”同步,即“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办事跑办次数从329次减至60次,提交材料从450项减至238项,办理时限从997.5个工作日减至560个工作日。

2.优化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减税降费、政务提效、法治保障等8个协调小组,落实了58项工作职责。市长李爱武、副市长杨昆先后8次召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调度会。制定《岳阳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工业发展质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了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李爱武市长、李挚常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督促推进。2019年7月24日,市长李爱武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扩大)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通报全市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情况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19年10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联合法院、检察、住建、市场监管、工信等13个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法治营商环境执法司法专项督察,突出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约谈32名民营企业家、40名法律顾问律师,调阅120份执法司法案卷,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优化政务服务。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制定《岳阳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的通知》。率先在全省推行首批119项“一件事一次办”,市级97.5%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24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受理”,26个部门696个事项实现“一窗通办”。

3.生态法治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突出立法、执法、司法保护,依法治污,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不断提高治理生态环境立法质量和效率,支持法院、检察机关办理环资案件和公益诉讼,实现洞庭湖水质变好、岸线湿地变美、空气指数变优、土壤质量变好,向全市人民兑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庄严承诺。2019年,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市申报的“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项目从全国1847个市县政府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32个单项候选项目,在全省、全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岳阳经验。

4.诚信政府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信用平台建设,以政府云平台为依托的全市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信用岳阳网站共收录信息2398万条,网站月访问量达2.2万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立法计划机制和调研论证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一调度、专业支撑、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地方性法规起草中的依托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集体讨论、听证论证三项制度。2019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岳阳市燃气管理办法》《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组织开展《岳阳市亮化管理办法》《岳阳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岳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4个立法调研项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2019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03件,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2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非规范性文件55件,组织召开部门协商会70余次,指导监督起草单位举行听证会3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次。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理。2019年,对131件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办理4起异议审查事项,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3件。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审查各类政府合同和会议纪要43件,出具审查意见34条,提出法律建议105条。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市共有公职律师99名,其中政府部门公职律师34名。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推行综合执法改革。推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将涉及交通部门的路政、运政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涉及农业、渔政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水政监督、河道采砂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整合产品、食品、药品、价格等综合监管职能,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改革。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岳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岳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岳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将市直30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纳入年度改革范畴。2019年,全市共有11家行政执法单位完成了“三项制度”改革任务。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岳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界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实现执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实行权责挂钩。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接受党委约谈、问责处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议》,对市场监管局等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评议。2019年,市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86件,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9.8%。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3件,行政应诉案件16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全市开展“万众点评促跑改”监督评价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万众促跑”专栏,开通“万众促跑”微信公众号,发布“万众促跑”二维码。对微信公众号收集、梳理的热点问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落实;对重大疑难问题,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媒体跟踪报道,破解改革中的难点、堵点。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放管服”改革蹄疾步稳,生态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依法行政、效能建设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收获成绩和喜悦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促进高质量发展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当前,行政审批制度、中介服务项目、证明事项清理等改革措施力度不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没有全部落实落地,民营经济活力不足,财政支撑能力不够等因素制约着质量效率的提升。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以法治的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法治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在去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省优化办开展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我市法治营商环境仍然暴露不少问题,如“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没有实现全覆盖,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因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仍然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迫在眉睫,松懈不得。

(三)生态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任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洞庭湖水质、岸线湿地、空气指数、土壤质量等生态保护和修复仍然摆在压倒性位置,安全生产隐患、社会稳定风险“燃点低”“爆点多”,“守护好一江碧水”任重道远,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依法行政、效能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市依法行政和效能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立法质量有待提高。部门参与立法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条款较少,达不到“真管用、可操作”的法治运用价值。二是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提升。部分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起草部门没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就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有的甚至照搬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不服”。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滞后,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政府合同审查把关不严等。四是容错纠错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复议纠错率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较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措施

2020年是全面决战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收官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有重大而特殊的意义。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以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先进市”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重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统筹安排疫情依法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政府工作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当前,要全面统筹疫情依法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从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发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规章制度程序,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对不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今年,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拟制定《岳阳市亮化管理办法》1件政府规章,拟预备审议《岳阳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立法项目。

2.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突出风险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制定权限。加快制定应对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加大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倒逼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敢于容错纠错。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复议案件纠错率,确保“案结事了”。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3.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突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抓住“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打造“智慧普法”,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微言说法”,引导公民尊法守法。实施精准普法。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针对人民群众日常法律需求,为广大受众提供更加精准、更具个性化的普法服务。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4.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市县两级政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政府工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法治引领,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坚决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目标同向,加大基层治理力度,推进“法治乡村”、平安建设“四无”村和社区、信访工作“三无”创建,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法治岳阳”。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城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稳定就业激励创业“三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持续开展“万众点评促跑改”监督评价活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全域通办”;进一步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综合督察,以问题为导向,整治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推进生态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生态优化绿色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完善环境保护行政立法,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加大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建立生态修复常态长效机制,在全省、全国擦亮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的岳阳名片。深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推行“派单式”整改,“跟踪式”问效,实行挂号销号,坚决打好环保问题整改“歼灭战”。

为全面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职责,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以效能为核心,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以清廉为准则,提升政府治理形象,广泛凝聚起法治岳阳建设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