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2021-10-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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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目标,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等级评估,切实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快促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二、评估范围

1、凡在2019年11月1日前登记成立的市级社会组织(未参评)均可参加等级评估;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市级社会组织。

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自评并准备评估材料,参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材料;11月底,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公示评估等级。

四、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4),依照《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附件2)、《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按《岳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程序予以评估。

五、评估所提交材料

1、申报阶段: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向评估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二)已自评计分的《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或《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三)《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附件5)中的“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附件6)中的“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

2、现场考察阶段: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要准备好《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附件5)中的“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附件6)中的“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以便更好地接受考察评估。

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吴  鹏      联系电话:0730-8878208   

 

 

附件1:《岳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doc

附件3:《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doc

附件4:《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

附件5:《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doc

附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doc

 

岳阳市民政局

2021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