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凡属精装修商品房合同中对商品房装饰装修、设备标准、配套设施及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不明确的,应按照《岳阳市全装修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签订备案合同的业主应重新与开发单位对商品房合同中“附件三”“关于商品房装饰装修、设备标准、配套设施及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进行约定,以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商不得以赠送精装房的方式来回避监管。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附件三的格式文本
附件三格式文本
附件三:商品房装饰装修、设备标准、配套设施及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一)关于室内装饰装修、设备标准以及住宅配套设施的约定
1.按照对应的已备案的样板房户型的材质、设备标准收房。
2.替代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低于样板房的材料和设备。
3.交房时必须交该套房屋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4.样板房在约定交房之日一个月内不得拆除,并保证为原有的完好状态。
5.装饰装修工程和设备保修日从交房日起开始计算。
(二)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1、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5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外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渗漏的,无偿进行保修。
2、墙面、顶棚抹灰层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2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的,无偿进行保修。
3、地面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2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的,无偿进行保修
4、门窗、五金件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1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的,无偿进行保修。
5、管道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2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管道堵塞的,无偿进行保修。
6、卫生洁具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1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卫生洁具开裂、漏水的,无偿进行保修。
7、灯具、电器开关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1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灯具、电器开关失灵的,无偿进行保修(不包括灯泡)。
8、防盗及对讲系统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1年】 按国家标准 。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无偿进行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