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调解技能,切实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市局按省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人民调解大赛”通知》(湘司发〔20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岳阳市人民调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规则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一)预赛(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底前)。
1、参赛对象。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工作志愿人员等。
2、案件要求。参赛调解的矛盾纠纷要符合《人民调解法》规定的受理调解范围;案件要有一定的复杂疑难程度,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纠纷当事人明确。
3、预赛组织。预赛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抢答及现场调解两项,具体案例、人员、比赛现场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4、光盘制作要求。每个县(市)区要根据预赛情况,选择一个有典型性、调解成功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调解案例拍摄制作成光盘,光盘封面上统一标注为“XX县(市)区人民调解大赛参赛光盘”,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市局基层工作科。光盘制作要求案件线索清楚,矛盾纠纷冲突明显,调解程序规范,故事结构完整,画质音质优美清晰,有较好的教育和宣传效果,适宜在各种媒体公开播出。
(二)决赛(6月上旬至月底)。
市局对各地报送的光盘进行评审以及综合督查成绩,从各县(市)区选送队伍中择优选择或组合2支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其决赛内容及方法具体参见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人民调解大赛”通知》的决赛方案。
二、组织领导
开展“岳阳市人民调解大赛”,是局党组按省厅文件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此项活动市局将列入年底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人民调解大赛的重大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志辉同志任组长、基层科科长陈文联为副组长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局基层工作科。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市局组委会将适时组织督导和抽查。
岳阳市司法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