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3〕8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8号)和《岳阳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切实组织好、实施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坚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一)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要求,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流动人口入学情况得到进一步澄清,全面落实外来工子女学生的登记办证录入、实时核查,确保外来工子女的入学率达100%。
(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四)以学生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三、管理服务办法
(一)具备岳阳市学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原校就读,学校须给予接纳并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二)具备岳阳市学籍的流动人口子女要求转往本市其他学校就读,需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由家长联系定点学校或由转入地教育部门协调到定点学校就读,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三)要求进入本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市企事单位务工半年以上,同时提供“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务工证明”,并出具证明其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市区有房产的,还需提供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等材料;市区无房产的,提供能证明实际居所和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等。
(四)坚持义务教育就地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就学义务教育,由家长向务工地周边定点学校申请,学校在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就读,确因容量不足时,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流动人口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常住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协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教科。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调研、档案管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三)坚持管理服务并重。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提供保障。要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免费提供入学信息和相关服务,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杜绝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乱收费现象。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位,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工作。
(四)深入调查摸底。各单位要认真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基本情况。对流动人口子女在校学生要逐个造册登记。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分析突出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和建议。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及时做好外来学生的基本信息录入。
(五)积极开展扶贫助学。要设立援助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救助基金会,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免受借读费,并享受相关助学政策。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始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服务的政策。
(七)加强考评。将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管理考评内容,如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考评扣分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