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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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10]1号)精神,中心城区除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十五四天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举报电话:0730-8652526。

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