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鑫•巴陵星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环保局2015-03-3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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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玉鑫·巴陵星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受湖南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鑫·巴陵星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巴陵中路与区府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概况:玉鑫·巴陵星城建设项目拟投资60000万元,规划用地总面积44494.4m2,净用地面积为43384.4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6944.48m2,计容建筑18269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0293m2,商业和配套建筑面积为2400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3591.86m2,架空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为659.62m2,项目的容积率为4.21,建筑密度为16%,绿化面积为15200m2,绿地率为35%,总户数1479户,设计停车位146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2个,地下停车位1420个)。

该项目污染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弃渣及噪声和运营期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建成后能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提升区域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有少量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住宅楼、商铺等其它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营运期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洞庭湖。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期扬尘、机械燃料废气;营运期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餐饮油烟、垃圾站臭味、机动车尾气,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直接排放,必然会对周围空气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为施工噪声;营运期为水泵、风机、机动车行驶等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营运期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等,如不经过处理将对土壤及地下水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其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易于处理。通过水质分析,项目污水拟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洞庭湖。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期,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可有效减少扬尘量。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和风吹扬尘,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适时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在运营期,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燃烧废气排放,居民厨房均配备抽排油烟机,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通道送到住宅楼顶排放,由于燃烧废气、油烟排放量较少,且均为间歇排放,因此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要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挡墙或者屏障,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如果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施工,应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公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回收有用部分后定期清运,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项目商品包装物由废旧品收购单位回收。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项目及区域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四、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那些方面还需改进?

五、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8075705033  E-mail:13975066998@163.com

项目建设单位:湖南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975096696

六、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