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康路(冷水铺互通—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地:岳阳市冷水铺互通南端K32+440(桩号与临湖公路桩号一致,以下同)处,终点为奇西路(K40+909.252)
行业类别:交通运输
概要:长康路(冷水铺互通-奇西路)为岳阳市城市道路规划中的南北向集城市交通、城市景观于一体的城市快速路,道路在原G107国道的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道路主线车速为80Km/h,辅导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由原来的26m拓宽至55m。道路两侧与九大片区相连(道路西侧片区:冷水铺片区、白石岭片区、八字门片区、北港片区、康王片区;道路东侧片区:胥家桥片区、金凤桥片区、新华片区、木里港片区)。长康路道路沿线分别与规划中的雷锋山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柳家畈路全互通式立交、与置田庄路下穿分离式立交、与桐子岭路平交、与巴陵东路全互通式立交、与梅溪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岳阳大道全互通式立交、与大坡路平交、与畈嘴路平交、与火峡庙路平交、与麻坡路平交、与康王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奇西路近期平交、远期立交。
本次工程起点为冷水铺互通南端K32+440(桩号与临湖公路桩号一致,以下同)处,终点为奇西路(K40+909.252),道路全长约为8.47Km,工程范围为:
第一段(北段):冷水铺互通南端至皇姑塘立交北端段,桩号为K32+440—K35+213段,此段长度为2773m;皇姑塘立交范围段为K35+213—K36+900,长度为1687m。
第二段(中段):皇姑塘立交南端至太阳桥立交北端段,桩号为K36+900—K37+056.932段,此段长度为156.932m;太阳桥立交段范围为K37+056.932—K38+036.930,长度为980m。
第三段(南段):太阳桥立交南端至奇西路段,桩号为K38+036.930—K40+909.252,此段长度为2872.322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岳阳市总工会8楼
邮编:414000
联系人:姚勇 电话:13574002916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宁夏智能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凯都商务宾馆5楼)
邮编:414000
联 系 人:伏工 电话:18673018996 E-mail: 2814528028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⑴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⑵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⑶ 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⑷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⑸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⑹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⑴ 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⑵ 对建设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给出评价结论;
⑶ 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对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实施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⑷ 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⑸ 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的建设选址选线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5、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设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除本次对项目和环评情况信息在网上、当地街道政府布告栏进行公示外,在环评工作进行期间,由建设单位以发放征询意见表格的方式,向项目所在区域的公民和单位征询意见和建议。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到2015年9月14日
公示单位: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智能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