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康路(冷水铺路互通—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2015-09-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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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康路(冷水铺路互通—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长康路(冷水铺路互通-奇西路)为岳阳市城市道路规划中的南北向集城市交通、城市景观于一体的城市快速路,道路在原G107国道的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道路主线车速为80Km/h,辅导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由原来的26m拓宽至55m。道路两侧与九大片区相连(道路西侧片区:冷水铺片区、白石岭片区、八字门片区、北港片区、康王片区;道路东侧片区:胥家桥片区、金凤桥片区、新华片区、木里港片区)。长康路道路沿线分别与规划中的雷锋山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柳家畈路全互通式立交、与置田庄路下穿分离式立交、与桐子岭路平交、与巴陵东路全互通式立交、与梅溪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岳阳大道全互通式立交、与大坡路平交、与畈嘴路平交、与火峡庙路平交、与麻坡路平交、与康王路上跨分离式立交、与奇西路近期平交、远期立交。

本次工程起点为冷水铺互通南端K32+440(桩号与临湖公路桩号一致,以下同)处,终点为奇西路(K40+909.252),道路全长约为8.47Km,工程范围为:

第一段(北段):冷水铺互通南端至皇姑塘立交北端段,桩号为K32+440—K35+213段,此段长度为2773m;皇姑塘立交范围段为K35+213—K36+900,长度为1687m。

第二段(中段):皇姑塘立交南端至太阳桥立交北端段,桩号为K36+900—K37+056.932段,此段长度为156.932m;太阳桥立交段范围为K37+056.932—K38+036.930,长度为980m。

第三段(南段):太阳桥立交南端至奇西路段,桩号为K38+036.930—K40+909.252,此段长度为2872.322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勇               联系电话:135740029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工                   电话:18673018996

邮箱地址:2814528028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环境风险、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参与等。

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的工人的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在临近河道区域进行施工时,应切实作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营地的设置、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处理等,以免水质受到污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材料运输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间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特别是干燥大风天气更为突出,因此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夏季或大风干热天施工,并注意文明施工,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过程运输汽车废气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措施有:需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承包商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应执行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若其尾气不能达标排放,必须配置消烟除尘设备;施工机械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应予更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以免影响周边的居民的正常生活。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对200m范围内分布有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车辆经过5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限速、禁鸣。

(4)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尽可能设置在道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认真恢复。为做好本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岳阳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长康路(冷水铺路互通—奇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即项目经过地岳阳市经开区区委区政府、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区政府共同负责承担本工程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事项协调。

营运期:

(1)水环境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道路雨水给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措施为:完善路面排水设施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废气及扬尘,主要措施为:车辆排污要求符合有关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对燃油的质量进行控制,使用无铅汽油;加强交通的管理提高公路利用效率,减少因拥挤塞车造成的大气污染;加强绿化,利用职务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

营运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拟建道路全线绿化措施,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起到既美化环境又隔声吸尘的作用;经常养护路面,保证道路的长期处于良好路况;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道路经过沿线特殊功能地带,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牌,加强交通管制;加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根据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做好并严格执行道路两侧土地使用规划,严格控制道路两侧新建集中居民点、学校和医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2)您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从环境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态度?

(5)对本项目的建设有哪些环保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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