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司法局关于办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2015-11-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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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通知精神,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上午8时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现将岳阳考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与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司法考试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过期不予受理),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岳阳市司法局办公楼1201室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与申请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我市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至23日。现场审核地点:岳阳市司法局办公楼1201室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三、资格申请提交的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应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片)。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资格申请的相关要求

1.司法部将对申请人学历证书进行统一核验,对于未通过学历证书核验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原取得B证或C证的考生,今年参加司法考试成绩达到360分以上的申请人员,在申请时将原证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再办理申请A证事宜。

办公地点:岳阳大道通海南路宜家花都办公楼1201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会展中心西侧,20路在宜家花都下车、56路在终点下车均可到达)。

联系电话:8217543


附件:岳阳市司法局地址(图)




岳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