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放款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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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岳政告[2016]3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原不动产登记机构停止受理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不动产统一系统对接调试、登记流程测试及人员上岗培训等工作,导致房产部门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鉴此,我中心决定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停止办理岳阳市城区(楼区、君山、云溪)购房的贷款抵押放款手续,贷款受理业务正常进行。发放贷款时间为房产部门恢复正常办理业务且产权抵押证办妥后三个工作日办结。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