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会议活动中作风建设几项具体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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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会议活动中作风建设几项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会议活动发言(含汇报)和平时书面报告,对领导的称呼一律不冠以“尊敬的”等。

二、会议活动中不得对领导的讲话言必称“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等。

三、各级各部门单位举办会议活动,要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简朴务实,会议现场原则上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政务活动不得邀请电视台主持人主持。

四、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力戒空话、套话。严格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特殊情况要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坚决杜绝手机上网聊微信、玩游戏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工作环境。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