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岳建发〔2011〕54号
各(市)区建设局,屈原行政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业市场的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整顿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8月上旬开始,对全市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场地、办公条件、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规定要求,是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在建项目需要;
3、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市场行为是否规范;
4、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和履职是否到位,人证是否相符,企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施工现场是否有效运行;
5、企业净资产、纳税额及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是否满足资质要求。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除核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对被投诉举报的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二、考核时间
2011年8月上旬至2011年10月底。具体时间以动态核查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重点考核对象
1、注册建造师总数量和专业建造师数量低于标准值的企业;
2、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或无统计数据处于歇业状态的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企业;
4、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全年被记录一次以上不良行为、施工现场管理能力不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
5、有其它需重点核查情况的企业。
四、考核步骤
1、向被考核的企业下达《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通知书》;
2、到企业实地核查证照、办公场地、管理制度、净资产、纳税额、工程结算收入和执业从业人员等情况;
3、根据企业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抽查1~2个项目,检查其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将动态考核情况及处理意见反馈被考核企业。
五、考核结果运用
资质动态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年内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对动态考核基本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下一年度动态考核范畴。连续两年被列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将由资质许可机关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六、考核组织
为确保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顺利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岳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领导小组”程志忠任组长,周建平、彭韬、夏卫亚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设市场管理科,周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和本次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资质动态考核,使我市建筑业市场逐步规范有序。我局将对动态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考核通知书
2、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