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整顿治理城区交通秩序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公交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开展在中心城区打击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三轮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
二、三轮车不得非法改装,不准违章行驶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三轮车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放处停放,严禁在交叉路口、车行道、人行道、小区等各类通道,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站、出租车停靠站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及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四、市整顿治理城区交通秩序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公交管理局、市城管局广场办四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从即日起集中力量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政府、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对非法参运的退役老兵、军残、残疾人上门到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拒绝、妨碍、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负责做好安抚劝返工作;对不听劝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从重处罚。
六、对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的组织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市民应自觉拒乘非法营运三轮车,维护城市客运秩序,确保出行安全。
岳阳市城市公交管理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岳阳市整顿治理城区交通秩序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