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人社局、文明办,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消防支队、森林支队: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奋勇拼搏,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深受广大群众普遍赞誉的基层单位和公安民警。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发动力,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开展争创“优秀领导班子、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创先争优工作精神,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评选岳阳市“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十佳人民警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维稳保安、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观念;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队伍;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关心、理解、支持,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跨越发展。
二、评选范围
“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和消防支队、森林支队基层单位。
“十佳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含消防支队、森林支队)。
三、评选条件
“十佳公安基层单位”条件:
1、凝聚力强。班子团结,作风民主,身先士卒,敢打敢拼,发挥表率作用好;落实“一岗双责”,注重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型队伍”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好。
2、执行力强。领导班子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主动落实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等任务,不讲价钱、不打折扣,成绩显著。
3、战斗力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定职责、打击违法犯罪、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
4、公信力强。管理规范,作风严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办事效率高、单位形象好,评选年度内队伍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5、创造力强。执法规范,服务热情,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各项考评考核排名靠前,在公安系统有较高知名度,人民群众和警营内部广泛认可。
“十佳人民警察”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精神。
2、联系群众好。甘当公仆,热情服务,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在密切警民关系工作中成绩显著。
3、工作作风好。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立足本职岗位,在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肯定表彰。
4、规范执法好。深入贯彻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执法思想端正,执法行为规范。
5、廉洁自律好。道德高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警纪警规,情趣健康,清正廉洁。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时间
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评选年的上半年。
2012年为首届评选年。评选时段为2010—2011年。
2012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消防支队、森林支队,民主推荐“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候选单位2个、“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2名。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确定20个“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候选单位和20名“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
五、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
①推选参评对象。2012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消防支队、森林支队,民主推荐“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候选单位2个、“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2名。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确定20个“十佳公安基层单位”候选单位和20名“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3月)
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4月上旬)。
2、公示阶段(4月中旬)
新闻发布会后,《长江信息报》分别对候选单位(人)事迹介绍。
3、投票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投票方式:开通声讯、手机短信、网络投票通道,刊登报纸选票。
①《长江信息报》刊发候选单位(人)选票,民众直接投票。《长江信息报》设立专门投票箱,收票统票。
②岳阳公安局官方网站(互联网)网络投票。在网站设“候选单位(人)投票窗口(链接)”。
③岳阳公安信息港设“候选单位(人)投票窗口(链接)”。
④移动短信息服务平台投票。利用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候选单位(人)编号进行短信投票。
4、公布评选结果
①5月下旬,组委会监督《长江信息报》汇总投票数,从高到低积分报送送审名单,经市公安局政治部考察后,报请市公安局党委初审,由评选组委会研究审定,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②组委会举办颁奖晚会。
被授予岳阳市“十佳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岳阳市“十佳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民警:①优先晋级(科级以下民警直接晋升一级),优先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②记功奖励;③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
六、精心安排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科学推荐参评单位(人)。对推荐单位(人)先进事迹要深入挖掘、精心整理,形成不超过500字的简要事迹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填写候选单位(人)推荐表,于3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各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市公安局政治部公共关系科。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
岳阳市公安局
岳阳日报社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文明办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