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岳阳市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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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我市有线信号传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尚未列入“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岳阳市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公司是我市唯一合法有线信号传输机构。
    二、在广电、电信业务尚未全面对等开放之前,通信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开展IPTV商业宣传、推介、营销活动,停止相关业务受理与安装等行为。
    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传输和接收境外电视信号。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传输有限电视信号、境外电视和发展IPTV业务的单位,我局将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如用户擅自接入不具有传输资质单位的有线电视信号所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