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编办《关于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精神,岳阳市地税系统机构设置发生了部分变更,现将有关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撤销原湖南省岳阳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其征管业务按税收级次和属地原则划转相关单位管理。
二、新设湖南省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地方税务局,负责湖南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范围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三、原湖南省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直属分局)更名为湖南省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加挂湖南省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牌子。
四、原湖南省岳阳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更名为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五、原城市区局下辖的税务所统一更名为税务分局和税源管理科,具体更名如下:
(一)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
1、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东茅岭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五里牌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
2、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岳阳楼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花板桥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桥东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桥西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新路口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站前路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
(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原岳阳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金凤桥税务所更名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原岳阳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八字门税务所更名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新设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原岳阳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物流组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原岳阳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康王税务所更名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三)岳阳市南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
原岳阳市南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科更名为岳阳市南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新设岳阳市南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南湖旅游度假区湖滨办事处范围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四)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地方税务局。
新设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科,负责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新设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范围内个体经营户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五)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
原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云溪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原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长岭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新设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原岳阳市云溪区地方税务局行政车辆组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六)岳阳市君山区地方税务局。
原岳阳市君山区地方税务局君山税务所更名为岳阳市君山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新设岳阳市君山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君山区钱粮湖镇、良心堡镇、采桑湖镇、广兴洲镇、许市镇辖区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地方税务局。
新设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屈原管理区范围内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