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将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7月23、24日。
二、地点:
岳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青年中路347号)
三、申请材料:
(一)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证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电话:0730-8217543
岳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