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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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单位:

  从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