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直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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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直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市直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市直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经岳阳市教育局研究,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的原则;
  3、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应聘中学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9778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生以及具有副高以上教师年龄放宽到1972810日后出生。
  (3)资格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具有与申报学科和层次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以附件为准。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组织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招聘结果审定、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10日~12(三天)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   
  2、报名地点:岳阳市十二中学(岳阳市站前路632)
     收费标准:60元/人.科(按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
  3、本次招聘仅设置现场报名。报名时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不指定教材。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核准是否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笔试时间:816日;
  笔试考点、考室及考生座号见笔试准考证(814日在岳阳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为保证91日正常开学,面试时间确定为820日。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填报志愿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并列名次情况时,均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测试实际教学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3、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录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4、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5、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的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及招聘结果审定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核人选,并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材料造假或有违纪违规记录的一律不得录用。
  ()聘用
  1、市教育局党组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2、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批准,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岳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有关纪律和监督办法按岳纪发[2011]17号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相关考试成绩及招聘结果统一在岳阳教育网(http://www.yysjy.com)、岳阳教育人才网 (http://www.0730edu.cn)、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nyyrsj.gov.cn)等网站公布。
  3、本方案由岳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0-8805638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