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参保单位:
我处从2012年4月起就开始年度工伤保险基数调整工作,并提前告知单位及时申报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截止本月仍有部分单位未按时申报,经研究决定,凡在7月20日前未申报基数的单位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调整,调整后不再另行告知单位,特此通知。
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