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中心城区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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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我局决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推行纳税人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岳阳市中心城区(包括市地税局直属局、岳阳楼区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南湖旅游度假区地税局管辖范围)内缴纳地方税、费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就近选择到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办税服务室)办理规定的“同城通办”涉税事项。

  二、实行“同城通办”的涉税业务种类

  (一)涉税审批项目的申请办理。包括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复业登记和登记证件遗失补办,申请发票领购资格,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

  (二)税费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向实施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室)申请办理征期内正常的上门申报缴纳税费款(包括项目申报)和自查申报缴税业务。纳税人跨区缴纳税费款,应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缴纳或采用POS机刷卡缴纳。

  纳税人发现当月(季)申报有误,且税费款尚未缴纳时,应到原受理上门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室)申请更正;如果税费款已经缴入金库涉及退库问题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报错误更正及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三)查补税款缴纳。纳税人可向实施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室)申请办理经各级税务机关检查、清算或评估应补缴税款以及经财政、审计机关检查移交来的查补税款的缴纳。

  (四)纳税人申请代开统一发票。

  (五)完税证开具。纳税人在完成网上申报缴纳税费或银行完成税费划缴手续后,如需取得完税凭证的,在申报缴纳税费后的次日可就便选择到实施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室)申请开具。

  (六)纸质涉税申报资料报送。纳税人在各税费种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可就便选择到实施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室)报送《纳税申报表》等纸质申报资料。

  (七)表证单书领取。纳税人需要领取各类通用涉税表证单书(限不带衔头)的,可就便选择向实施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室)免费领取。

  三、咨询网址及电话

  (一)岳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地址:

  http://www.hnds.gov.cn/hnyy/

  (二)中心城区各办税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中心:0730-8248222

  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0730-8615672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0730-8718015

  岳阳市南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 0730-8822222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