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2012年度计划已由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批准,根据《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湘移计[201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各县、市(区)的年度计划公示如下。
各级移民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直补资金要严格按季度及时发放,项目资金要实行县级报账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要落实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严禁安排非移民区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
项目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有关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