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凡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经过资格审核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2年12月4日—12月5至我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2年12月4日—12月5,上午:8:20-12:00,下午:14:40-17:10。
二、领取地点:市司法局2楼司考办(市司法局已搬迁至市工商局旁红盾宾馆201室)。
三、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副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先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正确;
2、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请于每年的第一季度(1-3月)持证书副本到发证地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或变更备案。
咨询电话:0730—8217543
岳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