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公交管理局:
你局《关于出租车春节三天加收服务费的请示》收悉。为更好地规范我市主城区出租车春节期间经营秩序,维护良好形象,同时考虑中心城区出租车春节期间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在2月9日、10日、11日可在打表计程的基础上每趟次加收服务费5元。你局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出租车的有关规定,其它时间严禁加收服务费。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