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岳阳金洞庭化工有限公司临湘双氧水仓储及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湖南省临湘市白云镇路丰村朱家组107国道北侧,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本项目为27.5%和50%工业级双氧水的销售和仓储。主要建设内容16个100M2玻璃钢储罐、6台储罐槽车,办公楼一栋、物流场地等设施。
2011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12月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生活污水与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其中以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大。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场地冲洗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预处理后(主要为沉淀池预处理工序)就近排入附近周围渠沟,正常情况下对周围水质不会造成影响。本项目无生产过程,在正常存储过程中,双氧水挥发、分解产物为H2O和O2,无废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围的大气造成不良影响。项目为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是运输机动车、物料装卸时搬运噪声、仓库内排风机等设备,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无生产固体废物产生,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由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对外环境无不良影响。营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双氧水泄漏及火灾爆炸因此而造成的事故排放风险,项目风险值小于行业风险值,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双氧水在泄漏事故情况下,相应挥发、分解产生的产物为氧气和水,不会对周边环境的造成污染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只要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相关资料,可以致电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2011年10月20日。
环评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评中心
联系人:甘来
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Email: 1052917627@QQ.com
建设单位名称:岳阳金洞庭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益龙
联系方式:13807400567
通讯地址:岳阳开发区屈原路37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涵盖本项目周边地区,主要是项目周边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是否可行的的看法,包括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zgyhpbgz@163.com或直接致电0730-887962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