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的公告
今年我省少数民族考生继续享受高考民族优惠政策,散居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10分录取,散居非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录取。办理时间从即日开始,4月5日截止。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程序:请考生带齐父母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宗局(办)或市民宗局领取统一印制的考生资格审核表(A4纸正反页打印)一式两份,填好个人信息、考生及父母责任承诺亲笔签名、贴好一寸彩色相片后,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级公安人口出入境大队和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办理初审手续(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的民族考生统一到岳阳楼区民宗办办理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意见;屈原管理区的民族考生到汨罗市民宗局办理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意见),再到岳阳市公安局人口出入境支队和市民宗局办理终审手续,最后由考生将审核表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交教育部门。各级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望周知。
联系、举报电话及办公地址:
市民宗局:8880245或8880717 (市政府办公楼11楼)
市公安局人口出入境支队:8619009 (市公安局1楼)
市教育局招生办:8222410 (市教育局2楼)
市纪委纠风办:8889951 (市委四号楼5楼)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