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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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相关税种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我市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及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原则上按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对于纳税人不能提供实际成交价格,或者提供的实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税机关会同房产部门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确定营业税及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核定应纳税额。

二、凡实行核定计税依据的,由地税机关会同房产部门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典型房)已交易的历史价格、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纳税人提供的合同价格等因素,按照《征管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定,并分户下发核定通知书。纳税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和其他部门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或认定结论,不直接作为营业税和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三、凡纳税人对地税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可书面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调整应纳税额,并提供相关证据。地税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直接调整定额,也可以出具《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委托书》,书面委托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凡由地税机关进行书面委托认定涉税价格的,其认定结论经地税机关确认后作为营业税及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四、纳税人办理二手房交易涉税事项时,应向地税办税窗口完整提供产权交易相关涉税资料,并如实填写《房产实际交易价格申报表》。具体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及资料内容可向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咨询,咨询电话为8882111

五、纳税人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实际交易价格和报送相关涉税资料的,地税机关依照《征管法》依法严肃处理。

六、地税机关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严格办税时限,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继承、无偿赠与房产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非普通标准住房和非住宅按差额征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事项即来即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税、房产按规定核定纳税人计税价格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中心城区以外的二手房交易办税事项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具体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