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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公开表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信息时间:2018-09-05 00:00】 【阅读次数:1次】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15929日,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岳编发【201513号)《关于成立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成立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岳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其人员编制一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2016415日市政府召开整合会,我中心正式挂牌运行。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

1、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承担专家抽取、考核有关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

3、依法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依法收集、储存、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归档、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协助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和管理专家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收退,负责核实评审资料,办理交易确认书。

5、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调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6、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政府采购交易科、工程建设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国有土地资源交易科等8个内设机构。目前,中心共有干部职工55人,退休人员3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含军转干部1人),科级干部22人,科员24,工勤人员(政府购买服务)2人。

 

    第二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共计2371.37万元,比上年增加1469.39万元;本年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6万元,主要是我中心20164月成立,上年人员工资从原单位发放,2017年中心整合到位,人员工资于中心发放,日常工作正式运转,同时增加新办公场所的装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37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1.37万元,比上年增加1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169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1%。(支出1691.79万元中含500万为财政拨款新办公场所支出,360万元为非税返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71.37万元,比上年增加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支出1691.79万元中含500万为财政拨款新办公场所支出,360万元为非税返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5.93%;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7.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81%。其他资本性支出76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37万元,公务用车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6.03万元,公务接待14批次4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26万元,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中心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从总体上看,我中心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691.79万元。比2016年增加1475.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60.8万元,其中:服务100.8万元,工程15万元,货物2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