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公资提案〔2018〕002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第092号提案的答复
徐绍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的建议》收悉。提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2017年以来,我中心积极推进保函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方面的试点和应用,由于保函真实性核验难度较大,核验周期较长,投标人信息保密要求高等问题,未大面积推广。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会同市住建局、市银监局研究解决保函应用中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推进保函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方面的应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与市住建局、市银监局、保证金开户银行等单位的沟通协商,明确投标保证金保函在提交时间、有效期、银行资质、适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保函应用试点,已启动在我市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市保证金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我中心正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增加保证金开户银行家数的可行性),力争年内完成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我市所有商业银行。
三、积极推进相关程序开发,力争银行直接通过电子化实现保函功能,加强投标保函应用的保密性。
四、进一步优化保证金退付流程,非中标人候选人保证金,由中心直接退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候选人直接申请退付,从而缩短保证金退付时间,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感谢您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