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2012-02-29 00:00
浏览量:1|| | ||

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以“稳中求进、进中求强”为总揽,紧紧围绕做好“四篇文章”、“三大攻坚”、“六大保障”,重点抓好各项医改任务,办好卫生惠民实事,创造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奋力推进卫生工作上水平、争一流、做贡献。

一、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巩固参合率,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提高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90元。提高补偿水平,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65%;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并扩大病种覆盖范围,补偿病种增加到30种,选择40个单病种在全市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试点。住院最高封顶线由8万提高到15万。全面推行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将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继续完善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补偿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强化费用监测和指标控制,确保全市新农合住院可报费用比例在90%以上,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实现新农合信息平台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参合农民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均能即时结算报销。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创新机制管理,选择临湘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首诊全免费试点。参合农民因病首次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或在村卫生室就医,一切诊疗费用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全部纳入补偿范围,由新农合全额承担,当年再次门诊、住院仍可以按新农合补偿标准执行。4月份向全市进行推广,让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在乡、村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全免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

二、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6号),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实全员聘用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量化绩效考核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管理、分账核算”。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投入政策,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好基层债务化解工作。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做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启动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建立乡镇卫生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

三、落实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扩大覆盖面

按照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6厅委局《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3310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505种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购并配送。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政策,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保证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统一配送、采购使用、集中支付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行为,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

四、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市级公立医院要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县级公立医院要以加强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落实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行60个病种以上的临床路径管理,推进10个病种以上的单病种最高费用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结果实现互认。继续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格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适当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

五、做好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应急水平

落实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做好各项工作,强化与经费拨付挂钩的绩效考核,完善逐级考核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监督考核。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人均补助经费达到25元。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和标准,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0%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率达95%以上。继续免费落实农村孕产妇平产分娩、“两癌”检查等6类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叶酸补服率达9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90%以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80%。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8‰以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率98%以上,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达95%以上,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率达到100%。依托现有急救和医疗服务网络,建立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院前、院内相结合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争取中央对县级120急救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推进市县两级“120”急救一体化管理试点,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

六、抓好重大疾病防控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重点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霍乱、流感、狂犬病等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认真实施免疫规划,分苗分剂次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加强乙肝防控工作。在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基础上,实施“五扩大、六加强”的艾滋病防控措施。扩大“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控模式试点。在14个乡镇和131个血吸虫病流行村实现传播控制达标,积极开展人群查病、化疗工作,救治晚血病人1200人次。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继续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强化基层疾控工作。

七、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大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推广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加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力度,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全市所有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房达到65%以上,三级医院达100%。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以及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大医疗美容和医疗广告等监管力度,健全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讲评,范围扩大到市直二级以上医院的主要业务骨干,加大点评通报力度。继续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八、加强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

围绕“五创”提质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整治和环保创模工作。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建设和执法装备能力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逐步推进乡镇和社区卫生监督协管。依法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加强卫生监督稽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风险监测质量控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九、加强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和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认真实施《湖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加快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启动新一轮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大力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应急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中医护理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和重点学科建设。完成1-2个中医科研课题。做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以及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筹办“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大中医药新闻宣传力度。

十、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坚持“项目兴卫”战略,抢抓国家“十二五”期间加大投入机遇,举全卫生系统之力,积极争取27个项目,保证19个项目全部进入中央、省级2012建设笼子。完成平江、汨罗、岳阳县3家县级医院、8家县市区卫生监督所、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11所乡镇卫生院职工公有周转住房建设项目。启动华容、湘阴、屈原3家县级人民医院,平江、华容、湘阴3家县级急救中心,平江、汨罗2家县级精神病医院和全市10家妇幼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市本级抓好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二人民医院科教大楼重大项目建设和市康复医院项目建设。启动市妇保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争取国家863科研计划项目,建成岳阳市数字化医疗区域示范系统,实行电子病历,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数据互通共享。

十一、加强卫生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湖南省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积极完善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五项重大卫生人才工程。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开招聘、订单定向培养、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在职教育、对口支援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等措施,规范和加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医学学科高级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加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卫生科技平台建设,实施“十二五”期间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

十二、积极发展红十字等各种协会、学会事业

理顺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扎实做好备灾救灾工作,年筹措救灾款物100万元以上,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大力开展卫生救护培训,积极推动无偿献血、献髓工作,在县(市)区建成一批爱心捐血屋。支持各学会、协会围绕卫生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学术活动,组建2个以上医学专业委员会,积极做好省级学(协)会委员候选人工作,扎实做好医学科普宣传,依法做好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四优”创建活动,加大行风建设力度

把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具体内容,推动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结合“医改卫生惠民工程、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联手帮扶、双联、对口支援等一系列工作,深入开展“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确保2012年各项卫生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全面开展“四优”创建活动,7月份,在全市卫生系统评选优秀领导班子、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工作人员),并进行表彰。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医风,提高行业文明素质,推进卫生行业文化建设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加大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等工作。在公立医院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按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疗机构统方管理等制度规定,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强化项目与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

十四、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围绕解决深化医改面临的重点难点,组织医改监测、督导和评估工作。开展卫生“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抓好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沟通,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和干部保健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继续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卫生信访工作,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卫生工会等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健康民生,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卫生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市卫生局紧密对接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已确定了“四三六”工程目标,结合省卫生厅要求,实施2012年“卫生惠民“12310”工程,向社会公开承诺10大惠民举措:(1)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在全市实现人均筹资290元,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提高补偿标准,全市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65%,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将肺癌、食道癌等30种重特大疾病新农合规定报销比例提高到80%,扩大大病救助范围,补偿病种由8种增加到30种;(2)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全市新农合住院可报费用比例在90%以上;(3)继续实施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免费转诊或手术治疗;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全免费;(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5)实施“光明工程”项目,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6)实施“微笑工程”项目,为218例唇腭裂患者实施免费手术;(7)在所有行政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8)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全面完成国家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任务;(10)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继续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诊疗服务“一卡通”、同级医院之间和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及影像资料互认等便民惠民措施。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