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2011-0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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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卫农卫处函〔2011〕2 号)要求,特制定《岳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岳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岳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局出发, 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湖南省卫生厅2011年农村卫生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乡镇卫生院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开展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培训,落实农村卫生工作措施,为实现农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做出新的努力。

2011年农村卫生重点工作:

一、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

围绕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工作,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医改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归纳、总结岳阳楼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试点工作经验,使其药品零差率销售、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及信息化建设等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推进基层医改起到示范作用。

(二)抓好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及时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和指导乡镇卫生院改变运行机制,创新管理体制,转变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模式,以适应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和确保乡镇卫生院稳定。

(三)扩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面。到2011年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以上。

(四)开展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将卫生信息化建设延伸到村卫生室。

(五)继续扩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面。在总结岳阳楼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其他7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中,有条件的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外,还要同时实行以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管理、卫生信息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

(六)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大型中心卫生院转变发展模式的试点。

(七)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调研。一是调查了解8个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现状及变化;二是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备、使用、管理等情况;三是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变化情况;四是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分院(指“撤区并乡”后依然存在的分院)生存发展状况;五是调查了解在卫生室设置上的“空白村”情况,以及“空白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情况;六是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村卫生室的影响,为科学界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任务提供参考。

(八)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以推行首诊在乡镇卫生院、转诊到县级医院的县乡两级分级医疗的调研和试点,以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和建立良好的县乡两级转诊机制。

二、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设备配备督导

(一)落实好2011年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任务。

(二)对2009年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公转房项目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三)对2010年在建项目进行督导,全面完成2010年4所中心卫生院、64个村卫生室、11所乡镇卫生院职工公转房项目建设任务。

(四)对2009、2010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情况进行督导。

三、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

按照省厅《关于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10〕6号)要求,继续扎实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几项专题活动:

(一)出台《岳阳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评价指南》(2011年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核评价指南的培训和学习,按照考核评价指南要求进行逐级检查、考核和评估。

(二)开展市级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性督查、评估,并将督查结果上报省厅,且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上讲评。

(三)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三基”训练、考核和比赛,并将优胜选手选送参加全省比赛。

(四)对乡镇卫生院引入医院等级评审机制,制定《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重点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中医特色、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服务程序和管理规范等内容,按要求对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进行分类管理。

(五)制定乡镇卫生院名称、标识、标牌的指导意见,按要求统一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名称和标识。

四、抓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卫农卫处函〔2010〕25号)和《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卫发〔2010〕220号)要求,认真组织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组织县级卫生局局长到省厅集中培训。

(二)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三)由市、县(市区)两级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

(四)组织乡镇卫生院放射、B超两类医技人员进修培训。

(五)采用IPTV视频教学系统,对乡镇卫生院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前强化培训,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六)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部署,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普训。

五、继续做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一)明确任务要求。按照《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1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卫发〔2010〕221号)精神,明确全市13所县级医院对口支援13所乡镇卫生院,每个支援单位按要求组派2人医疗队对受授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各地按时上报对口支援名单和支援进度。

(二)开展专项督查。年内市卫生局将开展对口支援项目不定期抽查和1-2次专项督查,并进行年度项目评估。

(三)严格奖惩制度。按照省厅即将出台的《对口支援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全市通报;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县级医院将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取消医院等级资格或摘牌,限期整改;对下派的医务人员不服从安排或不按时完成支援任务的,实行晋升晋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六、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一)按照省厅部署,在省厅制定出台《湖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暂行)后,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做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统一聘用、业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调购、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绩效考核、统一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规范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巩固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与基础定位。取得成效后逐步推开。

(二)制定《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乡村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七、加强农村卫生协会组织建设

(一)按照省厅的要求,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农村卫生协会。

(二)由农村卫生协会协助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八、加强农村卫生管理队伍建设

全市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尤其是行政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文件、卫生管理学等政策理论、管理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农村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