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信访局2014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信访局2013-12-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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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年。今年我市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改革创新统揽信访工作,以群众工作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一手抓群众合理诉求的及时就地解决,一手抓信访秩序的依法规范,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切实深化源头治理。在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年”活动,继续开展“三无”乡镇(街道)评选,进一步巩固2013年基层基础建设取得的成果。学习“枫桥经验”和“洞口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组的五级群众工作网络,切实发挥群众工作部、站、室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继续开展矛盾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访信息预警和互通机制,防止矛盾纠纷升级为信访问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信访工作,发动和组织律师、心理志愿者等专业人员有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在巩固医患纠纷调解、商业纠纷调解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三调联动”与信访处置的对接,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访情分析研判,将信访形势分析常态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努力做到提前介入、提前处理。

2、认真抓好接访办信。主动跟进国家、省、市信访部门关于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阳光信访”、“网上信访”工作,以网上信访、市(县)长电子信箱等平台为载体,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反映信访问题。建立和完善“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待来访、办理来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信访事项放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并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网上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努力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逐步减少群众走访量,降低群众上访成本。认真抓好领导批阅和处理群众来信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到写信同样能解决问题,引导群众由上访向来信转变。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因地制宜强力推进联合接访,构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机制,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信访问题处理效率。加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群众信访一卡通、信访代理、12345公众服务和市县区长热线工作,巩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返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岳办〔2013〕36号文件精神,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接访劝返工作责任,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涉访违法行为,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强力推进“事要解决”。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四访一包”工作力度,把领导干部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作为常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力度,接访人员每周五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一次跟踪,每月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局长办公会对重大信访问题进行一次研判和调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建立分级督查机制,一般事项由信访部门专人督查,重点事项由督查专员专案督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联合督查,突出问题由党政领导挂牌督查。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开展“百例疑难积案听证化解”活动和“千人化百案活动”。对一些合理诉求已经解决仍不息访息诉的,进行公开听证,采取辨法析理、公众评议等方式,促使上访人息访息诉,依法终结。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一案十人的办法,每个信访问题由一名县处级干部、一名乡科级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公安干警、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一名律师、一名心理医生、一名上访人亲属、一名德高望重的“和事佬”联合包案处理。

二、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推进信访法治进程

1、积极推进诉访分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好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改革。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对涉法涉诉类问题信访部门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对政法机关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到信访部门来访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群众耐心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按程序反映,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逐步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2、全面实施分级受理。在市、县两级全面实施信访事项“分级受理”机制,对于同一个信访问题,属地信访部门或职能部门没有受理的,或者受理了正在处理且未超过《信访条例》规定时限的,上一级信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积极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

3、认真完善复查复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复查复核机制,督促各级责任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信访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规范对信访群众诉求的处理、答复意见,并明确告知信访群众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同时,认真做好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程序审查、政策法律适用、责任界定等工作,使每一起报送的复查复核事项都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对已经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各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不再受理。

三、着力加强信访宣传,切实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1、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一方面要把信访知识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的内容,用正确的理论武装领导干部的头脑,让各级领导干部了解信访、理解信访,进而支持信访。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宣传信访。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平台,通过信访接待场所、基层群众工作站所,借助司法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内容,大力宣传依法依规上访的要求和非正常上访、违法上访的弊端,引导群众逐级信访、有序信访、依法信访。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在市级报刊设立信访专栏,大力宣传党政部门为解决民生问题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大力宣传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先进典型,为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正面形象。健全和完善信访信息发布机制和突发信访事件应急报道机制,对一些敏感问题、重大事件,做到统一口径,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有效防止负面炒作。

2、适度曝光典型案例。选择一些以无理诉求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特别是进京、赴省、到市采用扰乱公共秩序或者极端方式上访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对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失职渎职行为,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1、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围绕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2、加强信访干部培训工作。组织信访干部集中学习,充分了解和正确认识今年信访工作的重大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精神和要求;分别举办接访、办信、协调督查、复查复核等一线干部的业务培训各一期,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水平;注重热点信访问题相关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邀请规划、国土、房产、卫生、交警、商业、环保等领域专家、部门负责人宣讲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信访干部接访处访、应对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

3、加大信访干部交流使用力度。争取市委重视,逐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信访干部交流使用力度。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业务工作规程,规范接访、办信、协调督查、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流程和对接方案,实现访情共享、责任明确、分工有序、内部畅通。加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咨询室和律师的作用。加强对驻京维稳劝返办和驻长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好进京赴省上访群众的接访劝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