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信访局2013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信访局2012-12-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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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确保进京非正常上访继续下降,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问题,确保不因信访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具体要求是: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登记人次比上年下降5%,不发生进京重复集体上访;中央和省级交办件(包括网上信访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省级以上转送的初信初访处理和办结率达100%;到省重信率比上年下降5%。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重点解决一批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项。坚持业已形成的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四访一包”制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开展好工作,不断提高接访下访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大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强化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领导责任,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2、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按照“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总体思路,在全市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确保基层有条件、有能力排解群众之难、办好群众之事。加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群众信访“一卡通”、网上信访和“市(县)长热线”工作,形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信访突出问题调研和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工作重点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七有”(有接待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台账、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便民措施)建设,推进人民来访接待场所建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三无”乡镇(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赴省集体上访、无到市以上重复上访)创建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推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交办督办、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等工作流程,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结率。加强协调指导,坚持多措并举,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大使用信访救助资金力度,完善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机制,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按照“双向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坚决纠正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坚决遏制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

4、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专职副书记牵头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以减少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和杜绝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目的,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强化责任主体责任、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做工作的效果上,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激励机制。对三个月内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量排名全省前十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管理,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区)委书记。对两次进入重点管理的县(市、区)实行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一票否决。

5、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2]21号)和湘发[2009]8号文件精神,重视信访部门建设,配齐配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加大信访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提高信访干部处理信访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大信访干部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信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坚持并完善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制度,把信访部门打造成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