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信访局2010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信访局2009-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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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信访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10年信访工作的思路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07]5号、中办发[2009]3号和湘发[200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为实现“民本岳阳”和谐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赴省进京上访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交办信访案件到期办结率达100%;

3、继续完善信访制度,强化信访责任,促进信访事项及时、依法、就地解决。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一是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个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二是继续坚持干部下访制度。结合中心工作组织干部带案下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信访问题处理在基层。三是继续完善联合接访制度。完善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制度,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信访部门跟群众预约时间,市联席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现场协调、现场答复。四是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领导热线电话等信访渠道,通过网络等形式阅批和直接回复群众来信。

2、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继续坚持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制度,坚决杜绝“领导批来批去,信件转来转去,问题踢来踢去,责任推来推去,群众跑来跑去”的不良现象。二是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信访事项,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强化有权处理机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信访人与其所反映的问题属同一地方或单位的信访事项,由信访人所在地方或单位负责;对信访人与其所反映的问题分属不同地方和单位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动态信息的掌握、报送以及信访人的稳控由信访人所在地方或单位负责,信访事项的解决由引发问题的地方或单位负责。三是强化接访劝返负责制。接访劝返工作由信访人所在地方或单位负责,由引发问题的地方或单位出资并协助。信访人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分离的,由经常居住地负责接访劝返。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群众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或重复非正常上访较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信访问题突出、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连续三个月排前两位的县(市、区),视情况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找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较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改变落后面貌。

3、进一步加强排查化解。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集中排查与分级排查相结合,大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击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在坚持每月一排查的同时,特护期间做到一天一排查,全面、及时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级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对重大信访事项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呈阅上报,为领导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坚持集中交办。对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重大问题由市级领导集中交办,县级领导重点包案,签订责任状,落实化解和稳控责任,限期办结到位,确保事要解决,矛盾要化解,人员要稳控。四是认真化解积案。重新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一些老上访户进行排查摸底,造册登记,认真梳理,研究对策,逐个解决和稳控;对已结案和已解决的矛盾,做到随时回访,预防发生新的矛盾或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一是将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民本岳阳考核内容。要将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考察、晋升的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成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完善对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2009年对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使之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继续坚持对市直相关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每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排名,年底实行分类。

5、进一步加强接访劝返。一是加强驻长劝返站建设。争取市政府重视,以市正式建立驻长劝返站,配备专人,安排专项经费,不再挂靠平江驻长办事处;二是积极开展接访劝返工作。全力做好进京赴省接访劝返工作,及时调度各县(市、区)人员,做到随到随接,随接随劝,随劝随返,减少到省进京上访数量。要重点抓好特护期间接访劝返工作。逢“两会”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市、县组成专门班子驻京驻长,与接访劝返站一道负责接访劝返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6、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力量。信访部门按“市州信访部门人员编制不低于人口的三十万分之一,县级信访部门人员编制不低于人口的十万分之一,人口少的县(市、区)人员编制不得少于5人”的要求,配齐配强信访工作力量;部分信访量比较大的市直单位普遍设立信访科(室),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二是继续坚持实施新提拔干部(市为副处以上,县为副科以上)到各级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规定,加强挂职干部管理,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三是加大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争取年内对各县(市、区)信访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强化忠诚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

7、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实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凡出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政策,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由相关部门牵头,协调决策内容涉及单位,组成临时信访评估小组,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实行信访听证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根据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人亲友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通过采取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公开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适用法律和政策依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增强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感。三是实行信访救助机制。市县两级建立信访救助制度,解决少数因责任主体不明、无责任主体或者按现有政策不能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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