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4-03-2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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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安监〔2014〕1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企业:

《2014年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部署,牢牢坚守安全生产这“一条红线”,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文件”,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项要求”,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安全标准、提高安全准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考核权重、提高监管能力“六个提高”,确保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不超控、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相对指标继续下降“四个目标”。

一、提高思想认识

1、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上党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安监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掌握《决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紧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在机制体制、监管模式、实绩政绩、宣教培训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对党政干部的宣传。继续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内容。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企业、党校作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定期向各级党政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深入开展企业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活动,分行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就落实“七条规定”进行测试、签订承诺书。在所有企业开展“四个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宣传督导活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运用典型事故和案例警示企业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督促企业持之以恒抓好企业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员工定期讲授安全生产课制度。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分行业建立一批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

5、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和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向城乡居民赠送安全生产书刊、画报、光碟等宣传资料活动。组织开展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6、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和农民工的培训,确保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提高安全标准

7、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两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达标行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咨询与评审分开,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以及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加快达标进程。加强标准化企业动态管理。推动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快推动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淘汰落后装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水平。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加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摘牌一批。推进示范创建向企业、社区、村组、工地延伸。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的创建活动。

9、强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向重点乡镇(工业园)派驻市级督导组驻点督导。重点围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整治,特别针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深入开展危化品输送管线和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整治。建立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制和举报奖励制度。

10、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在水泥、石材加工等行业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开展烟花鞭炮企业使用工业酒精(甲醛)等有毒职业危害因素专项治理。组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个体防护等专项检查。

11、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由党政领导干部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包干负责督办整治。探索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预警制度,对于在企业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在生产建设经营场所公示公告,挂黄牌、亮红灯。注重争取项目资金、企业投入、联手帮扶相结合,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三、提高安全准入 

12、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各级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严把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的安全准入关,从源头上抵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

13、规范行政许可。完善许可受理、业务审查和审批发证等各个工作环节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进政务大厅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简化办事手续,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公开透明、运转高效的政务服务。

14、探索建立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置制度。争取政府重视,着重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立项前安全评估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等行政许可和产业政策,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取缔。

15、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重组、关闭和退出力度。 

积极推进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优化产业布局,对技术装备和工艺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并限期整改。 

四、提高执法水平

1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贯彻《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为。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

17、积极推进大检查“常态化”。建立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制度,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县、乡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不留漏洞死角。

18、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制定出台直管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督促企业履行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建立群众举报、核查抽查、违规扣分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19、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设立专项资金,分行业聘任专业领域内专家、权威人士组成安全生产专家库,广泛参与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重大隐患整治、科技研发等工作,提高监管专业水平。

20、优化安全监管队伍素质结构。严把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入口关,在核定的编制内,按规定和程序,根据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和任务的实际需要,尽量从大专以上院校招考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或从基层及相关部门选调业务精通、年龄层次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安全监管队伍。

21、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分级分期分批开展市县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分行业开展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年内对所有乡镇分管负责人全部轮训一次。定期选派优秀安监干部到上级安监部门跟班学习,到基层、企业挂职锻炼。将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安全监管干部定期轮训制度。安全监管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所有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新录用人员和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参加岗前培训。  

五、提高考核权重

22、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深入贯彻《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明确1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点评机制。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点评制度,定期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点评。

24、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和落实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挂牌督办等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警示作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25、提高工作考核分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民本岳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考核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考核中的比例和分值。

六、提高监管能力

26、加强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抓好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的要求,强化县级安监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规范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安监机构设置,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标准化建设,设立村级安全生产专干,确保县乡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27、加快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启动市、县两级现场监督检查、职业危害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分析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前期工作。加快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危化、非煤矿山等救援基地和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加强应急实战演练。

28、加大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各级保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所需行政运行、监管业务、教育培训等工作经费,年内,县市区人平不少于3元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足额到位。按有关文件规定,督促各地提取工伤保险中用于工伤预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费用。 

29、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推动各级有计划地安排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推动各级落实县市区长安全奖,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0、加大安监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严厉查处索拿卡要、以权谋私、徇情枉法行为,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